人类的性

1970年8月,美国华盛顿特区的一次第二波女性主义游行。他们由法拉格特广场一路游行到拉法耶特公园[135]

1972年,英国伦敦的一次同性恋解放游行[136]

人类的性是一种经过社会化的产物[11]:14-17,致使不同的社会有著不同的性文化、风俗、实践[85]:22-23。社会文化背景会影响并产生适用于该个社会的规范——这点涵盖政治和传媒对于性观念的影响。纵观历史,性的社会规范一直受到各种各样的事件所影响,性革命和女权运动便是两例[137][138]。

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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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性教育

“何时应对儿童开展性教育”及“如何开展”是有关教育的两大核心问题。所有已发展国家的教育体系都存有某种形式的性教育,但当中会谈及的内容则大有不同。在澳洲及欧洲大部分国家,性教育往往从学前教育开始,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会去到前青少年期及青少年期才正式开展[139]。性教育涵盖性的生物、心理、社会层面。在加拿大,学校为9年级学生获得性资讯的主要渠道[93]:554;而据潘绥铭于2010年为中国大陆14-17岁的青少年进行的调查颢示,73.5%受访者的学校很少或完全没有讲授性教育[129]:292-294。

在美国,很多性教育课程皆在提倡守贞——即鼓励人在婚前克制自己的性活动。综合性性教育则与之相反,其鼓励学生要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并让之了解如何在自身同意时进行安全、健康、愉快的性行为[140]。

守贞教育的支持者相信,综合性性教育会令更多青少年发生性行为。而综合性性教育的支持者则认为,青少年无论如何都会发生性行为,故应让他们了解如何有责任地进行之。根据美国全国青年纵向调查的数据,许多打算守贞的青少年并未能做到这一点,而当这些青少年真的发生性行为时,许多人都未采取安全措施[141]。

性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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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人类史上的重要一环。每个文明对性都有其独特的标准、表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行为上[142]:9。

在农业兴起之前,人类主要靠狩猎采集或游牧维生,并形成一定的群居生活。他们对于性事的限制较少,十分注重性快乐和享受,不过在当中仍能找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早期人类有关性规范的争议主要围绕着“快乐享受”与“经济秩序”的取舍。狩猎采集者十分重视某些类型的性象征[142]:11。

狩猎采集社会的艺术在很多时候共同表露出一种矛盾——既强调男性的性和力量,又要在性上将性别模糊化。比如在古埃及创世神话中,太阳神亚图姆透过在水内自慰,创造了尼罗河。在苏美尔神话中,底格里斯河的海水源自于神的精液 [142]:12。

当人类踏入农业社会后,整套性的体系亦出现了变化。在亚洲、非洲、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美洲部分地区,此类变化持续了数千年之久。这些社会以城市化、人口及其密度増加为共通点,故需对性行为进行集体监管。孩童因跟父母共用一个寝室,而经常目睹父母从事性行为时的景象。有鉴于社会开始实施土地所有制,故人们开始重视父母-子女关系,并在观念上重男轻女。这使得女性的性受到比起男性更为严格的控制。随着这种性意识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性上出现占有欲和嫉妒心。[142]:15-17

每个古典文明都在承接早期文明的同时,对性别、性美学、同性性行为等建构出一套独特的态度。在当时,中国、希腊、罗马、波斯、印度的人民都推出了一些性手册,其中一些态度区别可在手册上看到。[142]:27-40

在中世纪中期之前,基督教会一直忽略或容忍同性性行为[143]。在12世纪,对同性恋的敌意开始在宗教和世俗机构中蔓延。到了19世纪末,西方已将其视作一种病态[143]。

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时,性的规范亦出现了不少变化。像橡胶避孕套和避孕隔膜般的人工避孕器具开始出现[142]:96。医师开始介入性相关问题,为性道德和健康提供建议[142]:100。新兴的色情产业不断壮大[142]:98;日本通过第一条反对同性恋的法律[142]:118。在西方,同性恋的定义出现了转变,并对其他文化更具影响力。新的文化接触使人开始评论或批判自身或其他社会的性传统[142]:103。性行为也出现重大的转变。由于人们踏入青春期的时间比以往提前,故人们开始聚焦于青少年身上,视之为性困惑和危险的时期[142]:81。婚姻的意义也出现了变化——人们愈来愈认为应为爱而结婚,而非像过去般为了繁殖和经济[142]:103。

哈维洛克·艾利斯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对于同性恋采取更为宽容的立场。艾利斯表示同性恋者生来如此,故此其并非不道德或一种疾病。很多同性恋者对社会有着重大贡献[143]。而弗洛伊德则认为,虽然同性恋者是“变态”,但他们很多都有着良好的心理发展和健康[33]:225。弗洛伊德和艾利斯皆认为同性恋是因性别角色反转而起[33]:219。

阿尔弗雷德·金赛开创了当代性研究的先河。他原先只为其在印第安纳大学任教的学生进行性行为问卷调查,不过调查方法在之后则改为个人访谈,并扩大范围至美国全国。金赛等人收集了5,300名男性和5,940名女性的访谈记录[25]:60-61。他们的调查结果发现,很多人都有过自慰和口交;女性能够达至多重性高潮[93]:235、276;不少男性在其一生中从事过某种类型的同性性行为[25]:429。

在医师威廉·麦斯特和行为科学家维吉尼亚·强生开展其性生理研究之前,性生理学和性解剖学研究往往只流于研究实验动物。麦斯特与强生直接观察和记录了人类在实验室环境下进行性行为的生理反应。他们总计观察了312名男性和382名女性上万次的性行为,并从中探索出治疗性问题的一套方法。麦斯特与强生在1965年开设了首间性治疗诊所。他们于1970年推出了《人类性功能障碍》(Human Sexual Inadequacy)一著,于当中讲述他们的治疗技巧[33]:64-65、325。

美国心理学会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首版中把同性恋认定为一种精神障碍[144]。此一定义在1973年之前一直是对于同性恋的专业了解。到了1973年,美国心理学会把同性恋从诊断名单中剔除,正式把其除病化[144]。伊夫林·胡克(英语:Evelyn Hooker)在1956年向美国心理学会发表了其对于同性恋和异性恋者的研究,结果显示同性恋与心理失调没有任何关系[145]。

生殖与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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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生殖健康和生殖权利

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为一门将性与生殖跟人权联上关系的概念[146]。此一当代概念存有争议性,因为它直接或非直接地在一些道德与宗教议题上下了定调,比如生育控制、LGBT权利、人工流产、性教育、选择伴侣的自由、选择性活跃与否的自由、身体的完整权、决定是否生养孩子以及生养间隔的自由[147][148]。

瑞典政府表示:“性权涵盖所有人在与性和身体相关的事务上的自主决定权......生殖权利则包括人人对于生养数量以及生养间隔的决定权”[149]。有些文化并不接受性权的某些面向—— 它们会把合意发生的性行为刑事化(比如同性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容许强迫婚姻和童婚、没有把所有非合意的性行为(比如婚内强奸)和残割女性生殖器刑事化、限制避孕器具或服务的流通[150][151]。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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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家庭法、离婚、婚姻、人类性行为 § 限制与规范和性与法律

世界各地皆以法律规限人类的性,比如把某些性行为刑事化、给予个体作出性相关抉择的自主权或私隐、使人们得到平等对待,免受歧视;就婚姻和家庭问题进行立法;保护个人免受暴力、骚扰、迫害[152]。人类的性法律最早可追溯至大约公元前2100年的乌尔纳姆王朝,当中包含了对通奸的处罚[153]。

很多国家都会就强奸、性侵犯[154][155]、近亲性行为[156]、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157]设有限制。各地区对于性交易[158][159]、色情作品[160][161][162]、人工流产[163]的取态和法律限制有着不少差异。

宗教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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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宗教与性

对于一些宗教而言,性行为最主要的层面为精神上的。一些则相反,认为其主要关乎肉体。有些宗教则认为,为特定目的或仪式而进行的性行为,才具有宗教上/精神上的意义。一些宗教认为身心灵为合一的,但另一些则认为人类的性能填补精神与身体的鸿沟[164]。

部分宗教保守主义者会认为同性恋者就应该保持独身,并可能会认为他们的性倾向能透过LGBT回转治疗[165]或祷告改变,以此脱离同性恋。他们亦可能会视同性恋由父母养育不足所致,并为不道德的一种性偏好或精神障碍,应该把之刑事化。同时认为同性婚姻会危害整个社会[166]。

在另一方面,很多宗教自由派会从性吸引和自我认同的角度入手,以此定义与性有关的标签[165]。他们也可能认为同性恋行为就像异性恋行为般,一样是道德中立的。并认为同性恋不是一种精神障碍,而是一种由环境和遗传因素共同促成的固定性取向。他们倾向于认同同性婚姻[166]。

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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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犹太教而言,一个已婚的犹太人需向妻子提供称为“onah”(依字面意思可解作“她的时间”)的性愉悦。这是名为“ketubah”的犹太婚姻契约的其中一项条件。根据犹太教对婚姻的看法,性欲一般不被认定为罪恶,但需要选取适当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去满足性欲[167]。结婚则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25]:602。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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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基督教婚姻观

基督教各宗派对于性的立场有部分相异,但共同点为性行为与婚姻密不可分。在《圣经》中有多处涉及性的规范,其中最为人所知的是《十诫》中的“不可奸淫”诫命。

天主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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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主教会而言,性是“有价值和珍贵”的[168],不过人们须在遵照自然法的情况下使用之。天主教会认为性是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完全交付,因此性行为必须是一男一女在婚姻关系内进行才是正当的,且必须对生育开放,不应把性行为跟生育分离[169]。为此,不只婚外性行为,天主教会亦把排斥生育可能性的性行为视为罪恶,这包括使用避孕器具的性行为、自慰以及同性性行为;同时,天主教会鼓励未婚之人守贞。[170]

以上述立场为延伸,天主教会还反对体外人工受精等人工生殖行为,认为这可能使胚胎沦为“工具”而剥夺人性尊严。[171]

圣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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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圣公宗而言,性是上帝设计给婚内男女的一份礼物。它亦视单身或宗教上的独身主义跟基督类同。它表示被同性吸引的人同样受到上帝宠爱,能够成为基督的身体,不过此一教派的领袖对于同性性取向和表达意见不一。它认为以下类型的性表达为罪恶:“滥交、卖淫、乱伦、色情制品、恋童、掠夺性性行为、性虐恋、通奸、暴力对待妻子、女性割礼”。圣公宗十分关注诱使年轻人参与性行为的压力,并鼓励他们守贞[172]。

福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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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福音派分支鼓励年经的基督徒许下守贞誓言,公开承诺在基督教婚姻之前禁欲[173]。许诺者常常会㐽戴贞洁指环,以此作为有关诺言的象征[174]。

福音派常会鼓励青年人和未结婚的伴侣尽快结婚,以让他们的性符合上帝的旨意[175]。

虽然有些教会在性相关议题上十分谨慎,但在美国和瑞士,一些福音派教会会在崇拜或聚会上明确表示,满足的性生活是上帝的恩赐,并是和谐的基督教婚姻的一环[176][177]。很多福音派书籍和网站聚焦于性相关议题上[178]。

福音派对于同性恋的看法差异很大。有的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亦有的偏向保守主义,不一而足[179][180]。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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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伊斯兰教而言,性欲是一种自然的冲动,不应压抑之。不过它亦不会接受自由无束的性行为,反而认为其应在负责任的情况下得到满足。它认为婚姻是圣行的一种。虽然伊斯兰教的性受到伊斯兰性法学所管束,但它同时强调婚姻中的性快乐。一夫多妻对于伊斯兰教而言是可以接受的,但他必须在身体上、精神上、情感上、经济上、灵性上照顾这些妻子[181][需要完整来源]。

不过伊斯兰教极力反对同性恋,一些穆斯林律师建议应将同性恋者处死[182]。在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伊斯兰教对异性在婚姻内的性行为持开放态度[183]。

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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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教认为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才是正当的;而婚内者的责任之一则为以性快感满足性冲动。它认为婚前的任何性行为都会影响智力发展,故应尽力避免——对于出生到25岁之间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在印度教眼中,欲乐为人类生活的四大目标之一[184]。印度教的《欲经》只有一部分论及性,它并非一本聚焦于宗教或性的著作[185][186][187]。

锡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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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克教认为贞洁是十分重要的。锡克教徒认为神的神圣火花存于每个人的体内,故保持清洁和纯洁是十分重要的。他们亦认为性行为只应在婚姻以内进行,禁止婚外性行为。他们视婚姻为对神的承诺,同时是一种灵性上的结合。锡克教十分注重和鼓励一夫一妻制,不鼓励像独身和同性恋般的其他道路。不过锡克教相对不那么看重性[188]。

2025-08-19 02:53:25